原始凭证的复制由谁批准
2024-04-22 09:31:40
好评回答
1、经批准,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2、原始凭证不得外错。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要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3、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复制的是会计档案。原始凭证比较特殊,需要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才可以复制。
声明:本网站信息来自网络,所有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abc5566@foxmail.com。
- 上一篇:复工后如何做好防控工作
- 下一篇:为什么电脑桌面上的右键找不到属性
猜你喜欢
-
教师普通话等级要求
阅读量:67 -
博士后是什么意思
阅读量:20 -
教师资格证考试需要带什么
阅读量:59 -
经济作物有哪些
阅读量:38 -
电子社保卡申请如何中断
阅读量:91 -
花木兰是哪个朝代的人物
阅读量:17 -
苏妲己演员有哪些
阅读量:30 -
赵云简介
阅读量:38 -
博士是学历还是学位
阅读量:5 -
上海洛克篮球公园在哪
阅读量:96
猜你喜欢
-
阅读量:24
-
阅读量:42
-
阅读量:83
-
阅读量:78
-
阅读量:46
-
阅读量:49
-
阅读量:13
-
阅读量:83
-
阅读量:44
-
阅读量: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