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知识达人 > 正文

法院录音证据书写格式

2024-04-24 10:36:13

好评回答

1、法院录音证据书写如实反映录音内容即可,无固定格式。

2、由于照片、录音、录像、摄像等视听资料具有可剪裁、可编辑的特性,因而也就具有可伪造、可篡改性。所以,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此类证据不可以单独作为证明案件事实或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只有与其他相应的证据结合形成合乎逻辑的证明体系,才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和当事人主张成立的证据,才可以成为定案的依据。另外,因为证据除了具有客观性、关联性的属性特质以外,所有的证据还得符合合法性要求才可以被采信,因此,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或秘密形成的录音、摄像等视听纪录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就此,你可以衡量一下你手中的几段录音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如果符合的话,形成怎样的文字摘记或复述纪录,你可以和律师商定,只要有利于你们说明问题即可——因为你在提交文字的同时,还必须提供录音母带与拷贝副本,所以,法庭对于文字并无什么制式化的具体规范和要求。

声明:本网站信息来自网络,所有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abc5566@foxmail.com。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