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召开条件
2024-05-03 18:11:56
好评回答
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本网站信息来自网络,所有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abc5566@foxmail.com。
猜你喜欢
-
鸡汤怎样炖好吃家常做法
阅读量:96 -
清炖猪肉
阅读量:54 -
如何炖驴肉好吃
阅读量:81 -
猪扒怎么做
阅读量:20 -
可乐鸡翅怎么做的
阅读量:16 -
凉拌香菜的做法最简单
阅读量:64 -
蒸白薯方法
阅读量:47 -
大虾怎么煮好吃
阅读量:37 -
猪心怎么炒好吃
阅读量:67 -
川贝母怎么吃
阅读量: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