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人代表的风险
2024-05-21 10:46:20
好评回答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须承担连带责任;损害公司利益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本网站信息来自网络,所有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abc5566@foxmail.com。
猜你喜欢
-
养殖文竹的方法
阅读量:18 -
傣族的传统节日是什么节
阅读量:63 -
四百克等于多少公斤
阅读量:49 -
大理岩是一种什么岩
阅读量:59 -
创汇时期距今多少年
阅读量:18 -
鬼节有什么禁忌和讲究
阅读量:51 -
我的非洲历险剧情介绍
阅读量:12 -
雷电天气注意事项
阅读量:24 -
春城无处不飞花下一句是什么
阅读量:31 -
灯光有紫外线么
阅读量:86
猜你喜欢
-
阅读量:73
-
阅读量:66
-
阅读量:72
-
阅读量:20
-
阅读量:80
-
阅读量:5
-
阅读量:30
-
阅读量:45
-
阅读量:36
-
阅读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