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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取名十大忌讳

2024-08-22 10: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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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冷僻怪异。有人认为使用冷僻字会收到奇兵之效,但不能被顾客正确认读的字号会有什么好的口碑呢?怪异产生的心理作用是刺激,而顾客到餐饮店是为了享受服务,而不是寻求刺激。

2、不可侵权。侵权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不仅冒名是侵权,名称相近也是侵权。如对“全聚德”,就有过“金聚德”、“全聚德”、“德聚全”等多种形式的侵权,最后都被依法取缔了。

3、不可盲目追求时尚。有人认为时尚是最能吸引顾客并能带来高额利润的。事实上,时尚在经营中只是一种炒作。炒作产品可以,但炒作企业字号是很危险的,因为流行得快,消亡得也快。作为要长久经营的餐饮店,依靠的是长久的经营方针,而不是短期投机。比如餐饮业流行“老三届”题材时,眼看着“北大荒”、“黑土地”顾客盈门,转眼呼啦啦冒出一堆“南大荒”、“黄土地”。然而风头一过,可就真的只剩下一片“荒”“地”了,倒不如“小土豆”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

4、慎用地名、人名。在使用地名时,一定要使当地的独特风味和餐饮店的菜品特色相结合,否则宁可不用。另外,地名没有专用权,会降低字号的独特性。在使用人名时,要考虑人名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以及餐饮店是否拥有独家使用权,如知名度不高、社会上有负面影响或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宁可不用。

5、注意我国法律对企业名称的规定。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6、登记注册。店名起好后,必须到餐饮店所在地工商局办理核准登记注册手续,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才能享有专用权。

7、忌抄袭熟悉品牌的名称

快餐店起好名不容易。有些人就喜欢仿冒名牌,误导顾客,借现有名牌的知名度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一些快餐的经营者将别人获得成功或高知名度的品牌名称用于自己的快餐店。好像一个知名的品牌无论用在哪里,都会给它的使用者创造出优良的业绩。

8、忌用语不简洁

店名越简洁、明快,就越容易与消费者进行信息沟通,便于顾客记忆。店名越短,就越有可能引起顾客的遐想,含义更加丰富。

不过,一个好的店名固然能起到招揽顾客的作用,但商品质量和服务态度才是最主要的。商家在取店名时张扬个性应以社会影响为前提。

9、忌深奥隐晦

快餐店名过于深奥,寓意隐晦,没有几个顾客能理解,也是起名的失败。当然更不能用贬义词来作为快餐店的店名。在为快餐店起名时,一定要让店名与餐品饮品相联系,不能随意取之,显得不伦不类。

10、忌用多音字和歧义谐音

我国汉字中多音字占很大一部分,这是因为汉语有一字多义的特点。如果将多音字用在快餐店的店名上,则会给人带来种种不便,让顾客无所适从,也给快餐店的宣传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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