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是什么意思
2024-09-06 05:18:18
1、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2、质权人有哪些权利
(1)占有质物。对质物的占有,既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也是质权的存续要件,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质权人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后,即不可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但是,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的,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2)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其次用于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的清偿。
(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优先受偿。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以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在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质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如果质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又未届清偿期的,质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5)转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声明:本网站信息来自网络,所有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abc5566@foxmail.com。
- 上一篇:第一针和第二针最晚间隔几天
- 下一篇:中元节前后几天不宜出门
猜你喜欢
-
老猫是什么电视剧里的人物
阅读量:5 -
惊奇队长能力来自哪里
阅读量:8 -
冻面筋在烤前怎么处理
阅读量:93 -
生粽子要煮多久才熟
阅读量:49 -
一个连多少人
阅读量:89 -
蜘蛛侠英雄远征彩蛋是什么
阅读量:43 -
海南大学211值得报吗
阅读量:88 -
如何合并两个Word文档
阅读量:44 -
苹果11怎么隐私加密
阅读量:51 -
日本料理有哪些
阅读量:85
-
阅读量:84
-
阅读量:23
-
阅读量:78
-
阅读量:87
-
阅读量:93
-
阅读量:65
-
阅读量:63
-
阅读量:72
-
阅读量:22
-
阅读量: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