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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洁的故事

2024-09-28 20: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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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仪休拒鱼

战国时期鲁国国相公仪休爱吃鱼,有人投其所好送鱼给他,公仪休不收。问其原因,他说:“正因为喜欢吃鱼,所以不能接受,现在我作为国相,能够用自己俸禄买鱼吃,如果现在收了鱼而丢了官,谁又会送给我鱼呢?所以我不能接受啊。”公仪休“好鱼而不贪鱼”,实乃其深知“贪赃、枉法、丢官、受惩罚”之间的内在联系,愿每位领导干部任前任中都时刻不忘认真算一算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

2、新鞋踩泥

张瀚初任御史时,曾去参见都台长官王延相。王延相没有大谈为官之道,只给张瀚讲述了自己的一次乘轿见闻:一天,乘轿进城,路遇大雨。一轿夫脚穿新鞋,从灰厂到长安街,小心翼翼择地而行,生怕弄脏了新鞋。进城后,路面泥泞渐多,轿夫一不小心,踩入泥水坑中,由此便高一脚低一脚地随意踩去,不复顾惜了……王延相说:“为官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张瀚听了这个“新鞋踩泥”的故事后,“退而佩服公言,终生不敢忘”。此后多年,他严谨从政,廉洁为官,后来升任被称为“朝中第一官”的吏部尚书,建树颇多,名留青史。

3、灭官烛看家书

北宋时期有位州官,为人极其廉洁。一天晚上,有人从京城送来一封上司的来信。他猜想这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马上命令公差点上蜡烛阅读。谁知读了一半,他又命令把官家的蜡烛吹灭,把自己买来的蜡烛点上,继续往下看。公差很纳闷,难道官家买的蜡烛不及他自己出钱买的亮吗?后来才知道,那封信有小半是关于他留在京城家属的情况,他认为这是私事,不能点官家的蜡烛。在有些人看来,为了半封家书,竟然换烛再读,实在有点“小题大做”。但正是这样的小事,却更能从细节上表现出一个人的品质,更足以让当今存在公“话”私打、公车私用、公请私吃、公费私游等等凡此种种揩公家油的一些领导干部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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